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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榆林市临床检验中心质量控制室间质量评价计划

发布时间:2019/10/22   来源:榆林市临床检验中心    浏览量:1101

一、活动范围

根据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》(卫医发【2006】73号)和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(2017)版》要求全市辖区内所有开展临床检验业务、向患者出具检验报告的医疗卫生机构(包括各级各类医院、门诊部、卫生保健单位、妇幼保健机构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,均须参加我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(暂定免费)。

二、工作流程

1、即日起全市各有关单位可通过榆林市临床检验中心网址(  http://lis.ylsdyyy.com或榆林市第一医院官网内找榆林市临床检验中心)下载本文件全文和《榆林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申请表》(附件1),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。

2、市临床检验中心根据拟参加单位申请表,进行初审后,上报至市健委,确定其为正式参评单位。

3、各参评单位收到质控物后妥善保存,于规定的质评活动日按照操作要求对质控物进行专业检验,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市临床检验中心。

4、市临床检验中心负责完成质控品靶值测定,对各参评单位上报的检测结果进行评定,确定评价结果,并以书面形式下发正式评价结论和整改建议。

三、质评项目

1、血常规测定项目:WBC、RBC、Hb、PLt、Hct共5项。

2、尿常规测定项目:白细胞、酮体、亚硝酸盐、尿胆原、胆红素、蛋白质、葡萄糖、尿比重、隐血、酸碱度共10项。

3、生化测定项目:尿素、肌酐、血糖、总蛋白、白蛋白、胆固醇、甘油三酯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、碱性磷酸酶共10项。

4、免疫测定项目:HBsAg、HBsAb、HBeAg、HBeAb、HBcAb共5项。

四、评价方法

全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全年共开展两次,每次测定三个批号的质评物,采用PT法进行结果评价:各项测定值在评价范围内其PT为100%,否则PT为0%。评价以PT≥80%为及格,以PT<80%为不及格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(一)第一次

标本批号:202011、202012、202013。

测定时间:4月 日-4月 日。

上报截止时间:4月 日。

(二)第二次

标本批号:202021、202022、202023。

测定时间:9月 日-9月 日。

上报截止时间:9月 日。

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参评单位,请各有关单位确保联系畅通,注意有关网址通知。

六、检测方法

(一)血常规测定项目

全血质控物收到后应置于2-8℃保存,切勿置于0℃以下。使用时放置室温15分钟,颠倒均匀1分钟,然后旋转混合5分钟,切勿用力震荡。小心开启瓶盖,避免异物掉入及标本溅出。请按您实验室常规方法测定,将测定结果和使用的仪器、试剂按要求认真填写回报表(留存)上报。

(二)尿常规测定项目

尿液质控物收到后应置于2-8℃条件保存,不能结冰。测定时从冰箱中取出,使温度升至室温(18~25℃)。检测前先将小瓶颠倒混匀,请按您实验室常规方法测定,将测定结果和使用的仪器及试剂按要求认真填写回报表(留存)上报。

(三)生化测定项目

常规化学质控物收到后,应保存在2-8℃冰箱中。使用时,每瓶质控物用规定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复溶(具体请参考说明书及瓶标签)。加盖室温放置30分钟,轻轻混匀至完全溶解后,按您实验室常规方法进行测定。将测定结果和使用的仪器按要求认真填写回报表(留存)上报。

(四)免疫测定项目

免疫质控物收到后,应置于2-8℃条件保存。使用时从冰箱取出放置室温约30分钟,按您实验室常规方法进行测定。将测定结果和使用的仪器及试剂按要求认真填写回报表(留存)上报。

七、几点要求

(一)参评单位在填写《榆林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申请表》时,必须按照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填写单位名称,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正确并字迹清晰,否则导致质控品和报表邮寄错误者责任自负。

(二)各单位联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,认真学习专业知识,熟练掌握检验业务;要确保联系畅通,发现问题要及时请求市临床检验中心协助解决。如参评单位联系人、联系地址、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,请及时与市临床检验中心联系并提供更正信息。

(三)参评单位收到质控品后请认真检查内外包装、核对物品名称数量。如有包装破损、物品缺失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,如有标本或编号错误请及时与市临检中心联系。

(四)参评单位检验人员要认真学习、掌握质控品保存与使用方法,不断改进仪器操作与保养方法,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市临床检验中心联系。

(五)参评单位填写《榆林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回报表》时,务必按照各专业要求将结果及各项目内容(试验方法、仪器、试剂等)逐项填写清楚。

(六)质评样品的检测应与病人标本相同,并以潜在传染性物品处理。

八、联系方法

1、榆林市临床检验中心

地址:榆林市第一医院检验科

邮 编:719000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912-3593311

联系人:冯海翔         电子邮箱:fhx207@163.com


附件:1、 榆林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申请表

          2、 榆林市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回报表